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审核中心面向社会招聘3名网络审核员,工作地点为海沧。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与名额 网络审核员:3名,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预、决算编制、审核工作经验,曾获得造价员及以上执业资格证、精通专业业务、能独立完成工程项目预决算编审工作,且能长期稳定在我中心采用坐班制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细心谨慎、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待人热情,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 (3)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2.岗位要求 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1月23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钟林路12号海沧商务大厦四楼0426(东南燕都楼上),公交:(兴港花园站、海投站、国税站;咨询电话:6051577)。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2张,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均可)。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与待遇 1.对拟录用人员,根据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审核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工资及待遇:根据个人完成工作量按照《关于外聘网络专家劳务付费办法的通知》(厦海财[2012]84号)计提,每月工资暂参照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年底根据个人完成工作量计提的劳务费多还少补;具体劳务费从审核中心专项经费(工程审核的辅助性工作)列支,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代为发放。 3.合同签订:拟录用人员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签,一年工作期满,中心将对网络审核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不称职”者将予以解聘。 六、其它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13年以来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2.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审核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审核中心招聘网络审核员报名表 2.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审核中心招聘网络审核员岗位信息表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审核中心 2018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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