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22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唐山市渔业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负责渔港、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监督、水生野生动物救助工作。负责渔业船舶及渔业船舶船用重要产品检验。负责渔业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选聘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唐山地区户籍,以2018年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底限为硕士以上研究生的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渔业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公开选聘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月1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月15日-17日,报名地点在唐山市人才市场(唐山市路南区艺文道与丹凤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B区南5门1楼交流厅),应聘人员须现场填写报名表,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携带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三)资格审查 2018年1月18日选聘单位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考试)环节。 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笔试 应聘船员岗位的人员考核内容为海洋渔业船员基本知识和应用综合知识等。应聘专技岗位的人员考核内容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1月20日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名额2:1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3、成绩核算 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测评(考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录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在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六)考核 1月下旬,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两种情况: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核: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所在村(居)委会及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因升学等其他原因迁出地的村(居)委会及其户口原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情况,与拟聘用人员面谈。 2.对其他人员的考核: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人选要进行考核。 (七)公示 2月初,将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选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发布、公示,均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进行。应聘人员须注意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和要求,特别是报名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5-28011270315-2815554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监督电话:0315-2823665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附件: 1、唐山市渔业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公开选聘人才岗位信息表 2、唐山市渔业综合执法支队选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唐山市农牧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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