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文安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校医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医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持有所从事岗位的医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18年1月5日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公布。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许老师邮箱(434507187@QQ.com) (1)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 (2)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拍照发送。 3.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1日;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文安小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学校对初审合格者采取面试的方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教育网(www.smjy.net)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文安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文安小学负责解释。 原标题:厦门市文安小学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厦门市文安小学 2018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