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的玉林高级中学等5所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共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玉林高级中学等5所学校计划招聘教师26名,详见《玉林高级中学等5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在玉林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8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玉林高级中学等5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接受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2.地点: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园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二)择优确定面试人选。玉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及用人学校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组与有意愿到我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见面,接受应聘,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免笔试择优直接确定面试人选。 (三)进行面试。招聘工作组采取试讲(讲课)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前,招聘工作组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考察。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和相关证件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列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至2018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列入编制管理,由玉林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玉林市规定的教师待遇。 六、联系电话 玉林市教育局人事科0775-2684011 玉林高级中学0775-2908015 玉林市第一中学0775-2080909 玉林实验中学0775-2088765 玉林市育才中学0775-3285669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0775-2684866 玉林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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