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和规范我校法律顾问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名律师作为学校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学校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一)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二)对各项规范性文件起草进行研究论证和评估,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重要合同的洽谈、草拟和审查; (四)对重大事项(校企合作、学生顶岗实习、工程建设及采购项目等)、重大突发事件(学生出现意外伤害、青少年或未成年人违法或犯罪等)的纠纷处理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确保纠纷的依法处理。 (五)对学校教职员工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法律专业培训; (六)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 (一)法律专业院校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 (二)曾从事律师或法官、检察官工作10年以上,具有处置一定数量的复杂、重大案件的经历和经验; (三)曾为5家以上较大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 (四)熟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律师应将个人的报名表交至我校办公室,我校地址为:福建省龙岩市小洋新兴路18号。 五、审核及公示 我校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初选单位名单。有关名单经我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在我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待遇 每年法律顾问费为8,000元。对于经公示无疑议单位,由我校与其签订顾问合同,聘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顾问合同。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7-3086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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