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长兴县公用事业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考条件 2.具有长兴本地户口或者长兴籍生源毕业生;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宣人事科(明珠路689号5楼505室)。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村镇站附件2、公用处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考试。 3.考试 如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6及以上,则组织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以笔试、面试成绩均50%计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岗位报名人数在1:6人以下,则不设笔试环节,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在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成绩。 6.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各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监督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建设局组宣科负责解释。电话:6040894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县纪委监督电话:0572—6037848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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