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珠海高新区”)于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1993年3月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目前在全国国家高新区排名第24位。主园区唐家湾镇位于珠海市北部,由唐家、金鼎、淇澳组成。西部、北部与中山市接壤,南部、西南部与珠海市香洲区相邻,东部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距澳门18公里,北上广州110公里,京珠高速、粤西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轻轨等主要交通设施贯穿其中,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门户。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以及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等大型交通基建的落实,唐家湾到深圳时间将从目前的2个小时缩短至20分钟左右,进一步推动了珠三角快速交通网络的形成。金琴快线的修建将拉近唐家湾与横琴、拱北的距离,加上区域内已有珠海北、唐家湾两大轻轨站,未来唐家湾将形成密集化、多元化的交通网络,轻松享受“港深珠澳一小时生活圈”,成为珠三角湾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珠海高新区所属公办中小学分别为金鼎中学、唐家中学、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金鼎第一小学、唐家小学、唐国安纪念学校、兆征纪念学校、礼和小学、珠海中山大学附属小学,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2018年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2016、2017年暂缓就业毕业生)。 (二)2016、2017年取得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高新区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电邮方式报名、现场确认资格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⑴电邮方式报名:应聘者按要求填写《珠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在右上角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及《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4),于2018年2月28日17:30前发至gxjy123@163.com。邮件命名要求是“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层次+专业名称+报名表(信息表)”(例:201800008张××本科汉语言文学-报名表,201800008张××本科汉语言文学-信息表)。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报名材料发送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笔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⑵现场确认资格: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07教室。 时间:2018年3月9日(9:00-12:30,13:30-16:00)。 现场确认资格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应聘者务必在指定的时间内以电邮方式报名,确认资格现场不受理报名。 ⑶现场确认资格所需材料(均须原件): ①《珠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②身份证;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④应聘人员另根据自身的类别提交以下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生:已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及学习成绩单;2016、2017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能够胜任所报考岗位教学工作的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暂缓就业证明、可改派证明或仍在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等);2016、2017年取得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能够胜任所报考岗位教学工作的教师资格证,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资格同步进行),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将于2018年3月9日22:00时前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及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3.注意事项:①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②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及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主动登录查询(恕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①招聘1人的岗位,比例为1:5;②招聘2人的岗位,比例为1:4;③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3。若按比例进入面试的末位出现并列名次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于2018年3月11日上午在湖南师范大学进行(符合笔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详见《笔试通知》。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于2018年3月15日22:00时前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及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其中美术、音乐、体育学科加试专业技能技巧)。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并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情况的,以面试分数高的考生排前)。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22:00前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及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将于2018年3月19日起在湖南师范大学进行,详见《面试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还须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参加面试。 (三)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即于面试现场与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的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愿意签约、不按时签约或签约时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处理。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时间初定于2018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及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市人社局认定后,办理报到、入编、聘用、户口迁移等手续。报到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29936(珠海高新区教育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唐淇路1008号1楼107室,邮编:519080)。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3629826(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地址:广东省珠海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417室,邮编:519085)。 (二)本次录用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安排到区属学校任教,并按规定实行见习(试用)期制度。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③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拟聘资格:①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②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③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④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⑤未在2018年7月31日前报到的;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聘用的。 (五)被聘用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与聘用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调整其工作岗位。 附件:1.珠海高新区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3.珠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应聘人员信息表 珠海(国家)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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