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每日定期发布教师招牌资讯
查看: 758|回复: 0

科目一·背起来|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是哪?儿童的入学年龄应是几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2 12: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最新教师招聘考试内部教材
教师招考二维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1985年,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的决定》,提出义务教育;
198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
200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
9月1日实施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首次明确提出实施素质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法律条例
总则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③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④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⑤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⑥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学生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②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③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学校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②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③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④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⑤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⑥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教师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教育教学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第三十八条:
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②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法律责任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第五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②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③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二)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④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⑤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⑥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本节思维导图
看着导图,回忆刚刚学过的知识,及时复习!

课后练习


1、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实行的是( )
A. 校长负责制
B. 集体负责制
C.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D. 党委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
答案:A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26条规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2、贺老师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要求全本学生自费购买他指定的教学辅导用书,贺老师的这种行为(  )
A. 体现了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权利
B. 体现了教师享有知道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的权利
C. 违反了不得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规定
D. 违反了不得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服务的规定
答案:D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3、下列关于我国义务教育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B.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可恰当收取杂费
C. 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D. 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答案:B
解析:义务教育不收学费,也不收杂费
4、凡年满(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 )周岁。
A. 五;六
B. 六;七
C. 七;八
D. 四;五
答案:B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它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批准申请的单位是(  )
A. 当地学校、村委会或者居委会
B. 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 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 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答案:B
解析:第十一条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 )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A. 违纪
B. 违法
C. 严重不良行为
D.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答案:C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7、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是 (   )。
A. 国家财政拨款  
B. 城乡教育费附加  
C. 社会集资款  
D. 教育专项资金
答案:A
解析: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最终明确:“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8、以下选项符合我国 2006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是(    )。
A.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只收少量杂费
B. 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入学可推迟到十周岁
C. 适龄儿童、少年经一定的测试后入学
D.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A 错;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入学可推迟到七周岁,B错;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C 错。
9、张老师积极参加学校工会活动,并对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张老师行使的权利是( )
A. 教育教学权
B. 控告检举权
C. 民主管理权
D. 培训进修权
答案:C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七条第五点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与题干表述相符,故选C
10、某地一所初级中学为了提高学校的生源质量,自行组织入学考试,跨地区招生,该学校的做法
A. 合法。学校有招收学生的权利
B. 合法。学校有自主办学的权利
C. 不合法。违反了尊重学生人格的规定
D. 不合法。违反了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
答案:D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虽然学校有招收学生的权利(教育法第二十八条),但是跨区招生就违背了就近入学的规定。故选D
11、教科书审查人员,可以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B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日期始于(  )。
A.2006年9月1日
B.2007年9月1日
C.2008年9月1日
D.2006年8月30日
答案:A
解析:2006年9月1日实施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13、立法明确实施素质教育的是(  )
A. 教育法
B. 义务教育法
C.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D. 未成年人保护法
答案:B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三条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14: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首次明确提出(  )
A. 实施素质教育
B. 加快普及高中教育
C. 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D.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答案:A
解析:2006年,素质教育首次写入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15:义务教育实行(  )领导,( ) 统筹规划实施,( )为主管理的体制。
A.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 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答案:A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上下滑动查看15道习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法律条例
总则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③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权利和义务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教育教学权)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学术自由权)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管教权)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获取报酬权)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权)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进修权)

概括记忆:教学科研评成绩、进修管理获报酬

小提示:《教师法》规定的这六大权利,属于教师的职业权力,即教师这个职业所独有的权利。其中,最基本的权利是教育教学权。

②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资格和任用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 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②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③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④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考核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待遇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对比
《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②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③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奖励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法律责任
重点指数:3星,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本节思维导图
看着导图,回忆刚刚学过的知识,及时复习!

课后练习


1、( )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维护教师的社会地位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A.1990年
B.1994年
C.1995年
D.1998年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九章第四十三条规定: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次日起至多少日内作出决定(  )。
A.15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答案:C
解析:《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3、教师获取报酬主要通过工资报酬,福利待遇,(  )来体现的。
A. 带薪休假
B. 政治地位
C. 有偿家教
D. 教师节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关于教师的权利中规定,“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故选A。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
A.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B.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C.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D.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5、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是 (  )
A. 王某,曾受到行政处分
B. 孙某,曾因过失犯罪受到刑罚
C. 钱某,因犯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D. 李某,因打架接受过行政处罚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主席令第15号)第14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故C选项的钱某不得取得教师资格证。
6、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是(   )。
A. 当地县教育局
B. 当地县人民政府
C. 地方教育局
D. 省教育厅
答案:A
解析:此题考查《教师法》的内容,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因此本题的申诉机构是当地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7、某学校英语老师王老师辅导学生经验非常丰富,不少家长托人找王老师辅导孩子。王老师每周有5天晚上在家里辅导学生,而对学校安排的具体的教育教学任务经常借故推托,并且迟到缺课现象相当严重,教学计划不能如期完成,学生及家长的负面反响很大。学校对其进行了多次批评教育,仍然不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可给予王老师什么样的处理(  )。
A. 批评教育
B. 严重警告处分
C. 经济处罚
D. 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该校王老师对学校安排的具体的教育教学任务经常借故推托,并且迟到缺课现象相当严重,教学计划不能如期完成已经违反了第一条,因此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因此选D。
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是每个教师的(  )。
A. 权利
B. 义务
C. 责任
D. 使命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因此排除BCD,应选A权利。
9、我国《教师法》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的时间分别是(    )。
A.1993.10.31和2006.9.1
B.1994.1.1和2006.9.1
C.1993.10.31和2006.7.1
D.1993.11.1和2006.6.29
答案:B
解析:识记题,1994.1.1实施《教师法》,2006.9.1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故选B。
10、《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    )。
A. 提出申诉
B. 提出复议
C. 提起诉讼
D. 提起上诉
答案:A
解析:申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复议是指,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诉讼是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的形式解决纠纷。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故只有A符合题意,其余均不符合题干。
11、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专专科学历的公民不得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型是(  )
A. 幼儿园
B. 小学
C. 初级中学
D. 高级中学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法》中关于教师资格申请的规定。《教师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因此大专学历不能申请高级中学的教师资格,故本题选D。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
A. 履行教育职责的公务员
B. 履行教学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
C. 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D. 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职员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学校考核教师的完整内容应当包括(  )
A. 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
B. 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
C. 政治思想和工作成绩
D. 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14、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勒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
A. 民事责任
B. 补偿责任
C. 刑事责任
D. 经济责任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教师通过(  )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A. 教职工代表大会
B. 党代表
C. 政协会议
D. 个人名义
答案:A
解析:《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力(五)中规定: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上下滑动查看15道习题)


高通过率教师招考教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教师招考微信公众号

教师招考论坛 ( 闽ICP备14015709号 )

GMT+8, 2024-11-18 13:25 , Processed in 0.132618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0590EDU管理团队 X3.4

© 2001-2020 教师招考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