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18年专项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17、2018届未就业的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辅导员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汉语和维吾尔语(具备听说读写能力)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5日以后出生),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留学人员须同时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为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招聘计划为2名。 五、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月23日 地点:新疆大学 六、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学校组织现场报名或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 报名时所需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 2.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需现场用维吾尔语口述和书写个人简历)。 3.招聘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报名现场组织实施招聘。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采取初审,考核方式进行。初审内容主要以维吾尔语的听说读写水平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应在考核前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西大同大学人事处(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 联系电话:0352-7563231 0352-7158981 联系人:杨老师 邮箱:sxdtdx_rsc@163.com 原标题:山西大同大学2018年专项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山西大同大学专项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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