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莲都区图书馆和莲都区网络舆情中心工作人员共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莲都区图书馆副馆长1名,工作人员2名; 莲都区网络舆情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选聘对象的范围、条件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浙江省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选聘计划表。 (二)选聘条件 副馆长1名: 1.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要求;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现聘任为副馆长及以上职务,图书馆从业经验5年以上。任职年限以组织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任职文件为准。 (5)进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周年且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以上年龄、聘任、任职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2018年2月1日(下同)。 2.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 工作人员6名: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进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周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以上年龄、聘任、任职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2018年2月1日(下同)。 2、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 三、选聘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填写《莲都区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下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证书、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2张,于2018年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莲都区图书馆岗位到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地点:丽水市解放街288号)报名;莲都区网络舆情中心岗位到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地点:丽水市解放街51号区政府大楼322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后,选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的,该岗位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由用人单位与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如经研究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开考,则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由用人单位和区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调动。 3.笔试:图书馆岗位笔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网络舆情中心岗位笔试成绩占总分数的50%。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另行公告。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图书馆岗位面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网络舆情中心岗位面试成绩占总分数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面试实施前2天,面试对象需提交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的报名表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莲都区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图书馆岗位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另考察占总分数的20%,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网络舆情岗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6.公示、选聘: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决定选聘对象,对拟选聘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聘对象在接到选聘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聘资格,不再递补。选聘对象在本系统内服务年限为5周年。 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选聘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0578-2128695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2051278 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办公室0578-2029511 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0578-2271802 0578-2028036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