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模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镇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2]22号)文件精神,受莲塘镇政府委托,由县人社局公开招聘一批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派驻到莲塘镇各社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共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代码:180120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要求18-35周岁,年龄计算方式:年满18周岁是指2000年元月24日(含)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元月24日(含)后出生。 5、南昌县户籍居民,或者本人及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夫妻)持有莲塘镇房产证的居民。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解聘的;(2)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3)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1日—2月2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房产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各1份,随同《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附件1并填写完整)纸质版2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初审,同时贴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张。报名时还需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的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管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县情、时政热点。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 (三)体检、政审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4、体检、政审由县人社局、莲塘镇共同组织。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考核期2个月,派驻社区工作人员需在考核期内通过了社区选举,方可考核合格,并正式聘用。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县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均参照莲塘镇现有编外聘用社区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其他 1、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85712813。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如有更改,另行通知),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咨询招考、报名等事宜),莲塘镇85711612(咨询工作、待遇等事宜)。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莲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元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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