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吉安市市县乡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拟面向高校自主招聘2018届优秀师范毕业生1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15名) (一)安福中学(10名) (二)职业中学(5名) 语文1名、计算机与电子商务1名、学前教育1名、电子信息1名、旅游1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品学兼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政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 3.学历: 须为教育部部属师范院校和省级及以上重点师范类全日制一本应届毕业生或应历届师范类研究生(历届研究生非在编在岗)。 4.成绩:考生在校成绩必须及格以上,而且不得有补考记录。 5.年龄:25周岁以下(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专业: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必须相应对口。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⑤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审 (2)报名时间: 第一段:2018年2月1日至2月12日(双休日不报名)。 第二段:2018年2月22日至2月28日(双休日不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安福县2018年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②近期免冠照片2张;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及以上学业成绩材料(须院校盖章)原件及复印件。但在正式录用(即2018年8月5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不合格处理。 ④历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士(硕士)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本科及以上学业成绩材料(须院校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1)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8年3月5日上午7:30(安福中学)、2018年3月6日上午7:30(职业中学)。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试讲,安福中学试讲教材为学校现行高二全学年教材;职业中学试讲教材为学校现行高一全学年教材。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前备课时间为60分钟。职业中学所招学科另加才艺展示,才艺展示内容为计算机运用、弹唱跳、现场旅游解说等,才艺展示时间为10分钟。 五、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办公室派遣到招聘学校,由学校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办理就业手续。任教服务期不少于五年。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如招聘名额未满,招聘小组再到江西师范大学等学院继续招聘优秀毕业生,招聘时间另定。 联系人: 县教体局人事股:欧阳虎生(手机:13970625827;办公室电话:0796--7624668) 安福中学:方卫民(13970611373) 职业中学:刘小兵(13970678096) 附件:安福县2018年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安福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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