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唐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以及高唐籍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0日9:00—2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2月10日11:00—2月13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trsj.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事业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事业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2月10日11:00—2月13日12:00 事业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事业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2月10日11:00—2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函﹝2016﹞2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事业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事业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试题使用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笔试试题。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上午9:00—11:30综合类 下午14:00—16:30卫生类 (二)面试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范围人选。 应聘县公安局城区执勤中队招聘岗位的人员在面试后,需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达标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挑选聘用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请在附件1《2018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6053715、3951362、3901205 附件:1.2018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8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中共高唐县委组织部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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