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拟招聘辅助工作人员1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限;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符合本公告及附件《招聘岗位表》中所列的岗位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2月6日。 3.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613室(光明新区光明大道1号),请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55-88211646、0755-88211645。 (二)所需材料 1.《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表中须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照片,本人签名); 2.《报名信息简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 3.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一份(附件4,本人签名);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一份(附件5,本人签名);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空白处本人签名,验原件); 6.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空白处本人签名,验原件,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现场提供扫描件或证书照片)。 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在后续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材料初审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招聘资格条件、岗位能力素质要求及报考者情况,择优确定参加适岗能力测试人选。招聘单位将于2月7日电话通知参加适岗能力测试的人员有关事宜。 四、适岗能力测试 结合招聘岗位特点,组织考生开展适岗能力测试。测试初定于2月8日进行,地点初定在光明新区。不按时参加适岗能力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适岗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测试情况,结合招聘岗位能力素质要求在招聘员额内确定体检人选,于2月12日电话通知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初定于2月底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如有不合格者,视工作需要可从参加适岗能力测试的考生中递补。 六、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手续办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和考察。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需于2月26日前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助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新区劳务派遣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薪酬约10万元/年起(以上薪酬待遇均为税前标准)。符合条件的新聘人员可申请配套宿舍。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8年2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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