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环境监察工作,促进平果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平果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要求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工作态度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工作纪律; 2、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司机岗位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5、同等条件下,具有在环保系统工作经验、退伍军人及具有C1汽车以上驾驶证件的人员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8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平果县环境保护局405办公室(金山嘉源旁环保大楼四楼) (三)报名材料及要求 (1)《平果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小二寸免冠标准照2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扫描件),有C1以上驾驶证的还须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实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地点:待定。 (3)体检。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4)聘用。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无异议后,在平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聘用期间按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发[2017]2号)和《关于实行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通知》(平人社发[2017]31号)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平果县环保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兆丹,联系电话:0776-5822715。 平果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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