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东临东海、西靠杭州湾、北面上海市,是我国长江流域和长江三角洲对外开放的海上门户和通道,素有“东海鱼仓”和“海天佛国”等美誉,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群岛新区建设,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决定面向部分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计划 本次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浙江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4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和浙江海洋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前3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18年2月5日。 三、信息发布平台 其中舟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注册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3月4日上午8:30—11:00,浙江海洋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06会议室(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海大南路1号) 报名咨询电话:0580-2046210,张老师、屠老师。 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成绩排名证明和相关获奖荣誉证书等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二)网上注册报名 1.时间:2018年2月23日9:00-3月1日16:30。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2月23日-3月1日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3月4日上午8:30—11:00到浙江海洋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06会议室(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海大南路1号)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带上现场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作放弃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其中招聘计划为10个的,需达到计划数的2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或人数,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4日,考试地点在浙江海洋大学校内。 考试方式为面谈和说课。面谈和说课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面谈为第一环节,面谈时间每人5分钟,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行下一环节测试。 面谈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个的,按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说课对象,如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每位考生安排备课45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考试结束后在面谈和说课成绩均及格的人员中,按面谈成绩40%、说课成绩60%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入编手续(具有正式事业编制),并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市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舟山市教育局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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