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市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是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B座18层。2017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建设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承担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 2、岗位要求有大学英语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2月7日9:00至2月25日16:00。 3、信息查询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报名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缴费时间:2018年2月7日9:00至2月26日16: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8年2月27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8年3月1日至3月2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有关要求 (1)考生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招聘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3月3日(周六)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合格线为50分,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其网站公布。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需提供有效的相关工作岗位聘用合同或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公布。 (2)面试由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5062221228 南京市人社局招聘考务:025-83151200 (二)招聘主管单位电话: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事处:025-68786290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机关党委:025-68786291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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