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丹凤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3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辅助工作人员岗位3名,具体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3、报考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以后-1996年2月1日前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丹凤县生源或户籍 6、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文字工作能力; 7、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公告发布:在丹凤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地点:丹凤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14-3322470,联系人:李先生)。 报名应持证件:本人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2张)。报名时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五、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考试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录用聘任 (一)招考工作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司法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其本人与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 (三)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根据本人意愿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15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部分按规定由个人缴纳)。 八、本招聘办法由丹凤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丹凤县司法局 2018年2月6日 丹凤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设置条件 岗位 | 性别 | 数量 | 专业 | 要求 | 备注 |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 男 | 1 | 法律或计算机专业 | 具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具有驾驶证C1。 | |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 男 | 1 | 法律或计算机专业 | 具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 |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女 | 1 | 会计电算化专业 | 具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要求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15年7月以前毕业,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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