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批准同意,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拟面向全省党校系统及教育系统直接考核流入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拟考核流入对象及名额 (一)考核流入对象:四川省内在编在岗的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或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以党校(行政院校)、大中专院校、中学教师为主,工勤人员除外。(大中专院校、中学教师若通过考核被聘用,需按照上级部门职称政策参与评聘) (二)考核流入名额:1名(主要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参与考核流入资格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为政治学、历史学、法学、哲学、经济学、行政学和汉语言文学类以及教育教学类专业。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参加工作1年以上,热爱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党校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实践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如考核年度不足三年的,所参加的年度考核等次均无称职<合格>以下),与原单位无劳动人事纠纷。 (六)性别为男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核流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国家另有其他规定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3月9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送后请电告我校联系人确认),报名人员通过邮件发送报名表(下载附件填写)和自荐书至报名邮箱(2512835508@qq.com)。请报名人员准确填写常用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上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与报名表一并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2.人员身份证明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事业人员合同); 3.本人近三年的教学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文章、调研报告、获奖证书等); 4. 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有资料缺失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足3人,由区委党校校委会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另行组织考核流入工作。 四、考核程序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答辩式面试+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现场授课成绩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由涪城区委组织部、涪城区委党校并邀请绵阳市委党校专家参加成立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的相关工作,考核流入全过程由区纪委全程监督。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由涪城区委党校电话通知。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超过5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5人参加面试环节;参加笔试人员不足5名,参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后由涪城区委党校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涪城区委党校三楼。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总和由高到低确定3人参加现场授课环节。面试后由涪城区委党校电话通知参加现场授课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区委党校电话另行通知。 (三)现场授课 现场授课满分100分。参试人员围绕给定主题和相关材料进行30分钟的准备,并进行45分钟的试讲。现场授课时间和地点由区委党校电话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现场授课环节的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本人近期2寸彩色红底免冠证件照2张;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 (四)本人近三年的教学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文章、调研报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区委党校电话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涪城区委党校校委会综合考生笔试、面试及现场授课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由区委党校电话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由涪城区委党校校委会研究确定替补人选。 涪城区委党校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并审核个人人事档案。对在考察和档案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流入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由区委党校校委会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工作调动 拟直接考核流入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涪城政务网和市委党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制发商调函后15个工作日,因报考人员方面情况未完成调动手续办理的,视为其自动放弃。 八、直接考核流入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直接考核流入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考核工作接受涪城区纪委的全程监督。 (二)对违反考核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流入资格。 (三)整个直接考核流入过程,严格执行考核纪律,实行回避、通讯工具管理等制度。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直接考核流入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即须在区委党校工作满5年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 (二)直接考核流入单位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参加直接考核流入人员的食宿、旅差、体检(复检))等费用自行承担。 十、咨询电话 赵老师 13458328778 李老师 15281676166 原标题: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关于直接考核流入一名教师的公告 点击下载>>> 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直接考核流入教师报名表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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