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质量强区”战略宣传工作,记录我区重视质量、发展质量、培育品牌、宣传品牌的过程,我局决定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承办出版内部期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辑,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严格遵照《劳动法》、《合同法》、《内蒙古自治区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内质监人发[2017]109号)、标准化院《学科人才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试用等方法,坚持以岗位需求,同工同酬的方针组织实施。 一、提交个人资料时间 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4日 二、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 文科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新闻或汉语文学相关专业。 2.职业资格要求: 应聘者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资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或“记者证”者优先录用;有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从事过编审工作者优先录用。 3.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记者证”者或有从事编辑工作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熟悉编辑工作业务,熟悉审稿的基本步骤与方法,掌握编辑加工的原则、程序,有较强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策划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诚实严谨,勤恳高效,态度积极,责任心强。 5.有较强的中英文读写能力(大学英语4级及以上),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可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图像编辑软件,有美术设计特长者优先考虑。 三、应聘者提交资料要求 应聘者须于2018年2月14日之前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验证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证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工作证明 6.三甲医院近期体检档案 7.其他相关专业证件 四、拟定笔试、面试时间 2018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方式 1.联系人:李岩 3.电话:13739914115传真:0471-3255802 4.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石化路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质监大楼11楼 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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