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章贡区委宣传部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大学生; 6.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条件 详见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可在江西省人社厅网站搜索)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考生自行网上查询下载)规定为准。 年龄、服务年限、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2月26日。如最大年龄要求35周岁,即1983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职位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只要毕业后在设区市级及以上媒体单位从事过相关工作即可(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要求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如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设区市级及以上媒体单位工作过,只要工作经历满36个月,可视为满3周年。 (四)下列考生报考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的考生,应经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或合格等次)及以上等次;属科级干部的,还应经当地组织部门同意。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将进行综合基础知识和新闻写作两个科目的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及面试。公开招聘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卷面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章贡区区政中心(章贡区水南镇章江路16号)东14楼1405办公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当天现场缴纳笔试费用。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100元,由赣州市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4.需提供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③贴好1寸照片并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份,原表在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提供的报到证复印件且注明与原件相符;⑥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应出具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日期应为公告发布之后的日期,公告发布之前的同意报考证明此次报考无效);③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6.对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18年2月28日在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进行改报到符合本人条件的其它职位。未改报的予以退费,弃考的不予退费。 7.改报。采取现场改报的方式进行,如本人不能前来,可委托他人改报,委托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9:00-12:00),改报地址: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199234,地址:章贡区区政中心西栋12楼)。 8.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如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或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对恶意报考、以虚假信息报考以及放弃体检、考察或聘用的,3年内不得参加赣州市章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9.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10.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2018年3月2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3月3日,上午9:00-11:30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等,不指定教材)和新闻写作两个科目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 (三)面试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2.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两场考试,且无违规违纪行为,成绩方为有效。如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成绩依然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加试分高者入闱,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2.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 聘用人员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须在聘用前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五、本方案由赣州市章贡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7-8199234 赣州市章贡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小组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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