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62号)文件精神,经勐腊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研究,报请勐腊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核定勐腊县中小学、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工勤指标126名(各学校核定数额及岗位附后)。现就教育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后勤人员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勐腊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勤人员126名(各学校核定数额及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政府购买服务招聘的学校后勤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全心全意为教育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 2、年龄为20周岁(1998年3月30日前出生)以上,女不超过47周岁(1971年3月30日以后)、男不超过55周岁(1963年3月30日以后)。 3、工勤人员具有初中学历,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记录,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从事学校后勤及具有餐饮、门卫、水电等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男女不限,勐腊户籍。 特殊要求: 1、原农场职工因养老保险无法缴纳的,不能参加报考(请各学校在报名后针对此类人员专门到养老中心核实)。 2、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退休人员不能参加报考。 3、每人限报1所学校,个人重复报几所学校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各学校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8年2月22-28日。 (二)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内。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 (三)考试 编外工勤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各学校在公平、公正基础上自主进行。要求: 1、各学校要制定面试方案、考务细则; 2、各学校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3、面试时间:2018年3月4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从业经历、求职意向、动机、考察其对学校后勤管理的认识、求职稳定性等,面试以百分制评分。 (四)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公告时间5天。 (五)体检和政审: 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行业执业体检要求执行,由招聘学校组织到县医院(自行联系),体检情况报教育局人事股备案。拟聘人员还须进行毒检,毒检请各学校联系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 符合体检要求的参加政审,政审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予聘用。 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的岗位或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考生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岗位,可在分数线上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拟聘人员体检、政审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结束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原则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 四、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 按《中共勐腊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勐腊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的通知》(腊编办联发[2018])1号(附后)要求执行。 (二)经费来源: 由各学校根据《中共勐腊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勐腊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的通知》(腊编办联发[2018])1号)文件要求,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发放。 五、编外人员的管理 (一)编外人员接受聘任单位管理,与聘任单位签订三年一聘的云南省劳动合同。 (二)编外人员接受聘任单位考核,聘任单位负责建立其人事关系档案。 (三)按《中共勐腊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勐腊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的通知》(腊编办联发[2018])1号)规定做好相关管理事宜。 六、各学校向社会公开举报联系电话: 中国共产党勐腊县家里检查委员会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王永斌联系电话:13988130357 勐腊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周剑平联系电话:13578413682 勐腊县教育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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