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口区新户镇太平幼儿园学前教育发展要求和教师需要情况,经新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农村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开展各类学前教育活动,做好幼儿教育工作,使幼儿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国家统一认可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性别不限,户口不限,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幼儿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业务素质;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6、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2名。 四、报名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报名人数较少,可简化程序。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与体检 考核主要是对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一次)人员或经资格复查不具有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依次确定考核或体检对象。(根据报名情况可简化程序) 八、聘用及待遇 1、确定录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工资薪酬按东河教发[2012]10号文件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金。 2、聘期内,发现所聘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甚至出现违规违纪、不服从管理、发生责任事故等情况,幼儿园有权随时解聘。 九、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起至阴历正月初十 十、联系电话:18816365827/13706479099/13306476818 河口区新户镇教委 2018年2月14日
附件: 2018年新户镇太平幼儿园公开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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