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结构,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江苏省启东中学等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事业编制)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以后出生);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4.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3月3日8:30-16:00,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化行楼101; 2018年3月7日8:30-16:00,南通大学学生工作处304会议室(主校区综合楼)。 4.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的《2018年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签名、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所在院校出具的《2018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由启东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8年3月10日09:00~16:00,到启东教育局2楼办公室(启东市人民中路726号)领取准考证。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gov.cn)、启东教育信息网(www.jsqdedu.cn)公告。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启东市教育局通知其改报名,改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3月10日9︰00~11︰00,启东市教育局2楼办公室(启东市人民中路726号)。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岗位代码01-06的考试不设笔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30%)和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 2.笔试时间3月11日,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启东市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岗位代码01-06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余岗位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 2.面试方式和内容。岗位代码06、07、08、09、12、18、20的面试内容由微型课(50%)(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和专业测试(50%)组成。其余岗位面试内容为本专业微型课(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微型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01-06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余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同分时,代码为01-06岗位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其他岗位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拟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启东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选岗(时间、方式另行通知)。未按时参与选岗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待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在2018年8月3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其它 本次赴外招聘报名安排如有因天气、场地等因素发生调整变动,将及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请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本《公告》由启东市人社局、启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923705(启东市教育局) 纪律监督:0513-68218051(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教育局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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