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18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 | | | | | | |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与审计、国际会计、会计硕士、会计(财务)电算化 | |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7届、2018届毕业生可不作要求),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届别认定取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
三、信息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9日 (工作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2:30至4:30;截止时间3月9日下午4:30点。)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办公室(自强楼四层) 3.报名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应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相关说明: (1)应聘者携带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不接受函报或替报; (2)报名材料原件退还,报名表及其他复印件恕不退还,一律用A4复印; (3)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现场缴交报名费80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将退还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提供住房。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及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福建师范大学),0591—63331810(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联系人:林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63331815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18年2月2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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