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0]43号)、《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湘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按单位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信息请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
一、单位基本情况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占地506160㎡,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在校学生5400余人,设有基础教育系、小学教育系、学前教育系、艺术系、语言文学系、职业与成人教育系等六系,学校位于湖南省邵阳市。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资格要求(见附件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定于2018年3月5日至3月7日。 2、报名地点: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校行政楼302室)。 3、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或多报职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4、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三张、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报名,但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毕业证,否则取销聘用资格。 5、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6、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到现场报名并照相。 7、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及《报名须知》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签字承诺(见附件3)。 8、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职位数,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特殊专业职位申请开考的,须书面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公告。 9、准考证发放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16日。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我校组织人事处领取准考证,联系人:唐乾坤,电话:0739-5205108。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3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段、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见附件1。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见附件1 2、面试对象的确定: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职位数为1:1的比例,则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职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组织人事处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核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八、公示 九、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2、及时将聘用人员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 十、本次公开招聘不实行递补。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2、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3、应聘者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4、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0739-5205186 邵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9-5026513 考试咨询电话: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739-5205108 附件: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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