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名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国内重点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部分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985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应届毕业生(高校范围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备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5日~3月12日(截至下午5:00), 应聘人员在该时间段登录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www.gxrsj.cn)“通知公告”栏,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综合素质测试三个环节。其中初试、复试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设置若干考点,在有关高校现场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在潍坊高新区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初试。初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职业形象,了解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情况。初试结束后,根据各学科实际考试人数及面试成绩,由各考点评委组合议确定本考点各学科的初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复试范围。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试前,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点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见附件3)。 2.复试。复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范围为初中学段的相关学科,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课程的掌握程度、授课能力、专业知识、文化功底及语言表达能力等。复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说课成绩及综合表现,由各考点评委组合议确定本考点各学科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的初步人选。 3.综合素质测试。所有考点复试结束后,于4月份召集各考点初步人选统一到潍坊高新区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形式根据初步人选数量确定,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测试结束后,按照复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各考点初试环节全部结束后,可根据各学科实际考试人数及成绩对招聘计划作相应调剂。复试、综合素质测试环节,如经评委组合议认定,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的,可取消或调减招聘计划。复试考务费70元,综合素质测试考务费40元。 (三)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业表现、遵章守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对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考试用书,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并密切关注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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