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和《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因工作需要,省妇联直属幼儿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教师6名。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持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网络审核 | 1 | 省实验幼儿园专任教师 | 4 | 学前教育(学)、 幼儿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 肖老师 0591-87815813转815 | 1 | 舞蹈教师教育、舞蹈学、舞蹈表演 | 2 | 省儿童保育院专任教师 | 1 | 学前教育(学) 幼儿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 吴老师 13328866046 |
三、信息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系统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每人只能报福建省妇联直属幼儿园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3.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4月15日,全省统一笔试。面试时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按全省统一教师公开招聘要求,最终折算为百分制),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人员应向省妇联组织部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2018年福建省妇联直属幼儿园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妇联组织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 其中2018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省妇联组织部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6804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妇联组织部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妇联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40275(机关纪委)。 附件:2018年福建省妇联直属幼儿园应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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