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子口岸服务中心是湖南省商务厅直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于2009年10月26日经湘编办函[2009]47号文批准设立,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湖南口岸大通关工作服务,负责湖南省电子口岸实体平台规划设计、系统建设、项目应用、数据维护、咨询服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和湖南省商务厅的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省商务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省商务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14日至3月16日(上午9时-12时,下午3时-5时)。 2.报名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省商务厅二号楼2楼208室(湖南电子口岸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hnrst.gov.cn)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及电子版。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7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商务厅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文秘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写作能力;信息管理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商务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商务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281347(湖南电子口岸服务中心) 0731—85281235(省商务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281203(省商务厅机关纪委) 附件: 1.湖南电子口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南电子口岸服务中心 2018年2月28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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