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大新闻信息中心(宁波市人大立法研究中心)是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全口径预决算数据分析、预决算审查监督信息技术保障、地方立法基础研究、立法调研论证、办公网络系统维护、新闻采编发行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招聘专业 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人大新闻信息中心(宁波市人大立法研究中心) | 预算联网工作科职员 | 管理 | 1 | 财政学、税收学(税务)、会计学、审计学二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宁波市户籍和生源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0周岁以下。 |
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报名,且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考时凭国外学籍证明,且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8年3月5日9时至12日16时。 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3月13日9时至14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3月15日9时至3月15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6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8年3月16日9时至19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3月28日9时至30日16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3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举行,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人大网”(www.nbrd.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作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大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人大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出具相应学历学位的,或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审核档案资料时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918212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9182971。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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