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并报上海市编办核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教委科发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会展与技术转移、科研管理、科技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市教委科发中心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服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转移,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科技成果会展与推介;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转移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承担高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与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市教委科发中心今年特公开招聘会展与技术转移岗位1名、科研管理岗位2名,科技信息统计与分析岗位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 | | | | 1.参与并做好组织高校参展各类技术交易会有关工作,探索研究提高其参展实效及展示与推介相结合新模式。 2.参与推进高校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研究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规章制度。 2.具备一定的产学研工作 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协调能力;为人热情耐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文字能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 | 1.研究、策划与制订本部门各类科研管理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上海高校各类科研项目评审与过程管理,开展绩效跟踪与评价分析。 3.开展科研管理相关课题研究,对科研项目与成果信息进行整合、分析。 |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规章制度。 2.了解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内容;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创新活力;善于沟通,有较强团队合作意识,具备良好的组织、策划与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开展研究;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 | 1.组织实施上海高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评审与过程管理,撰写相关工作方案与报告。 2.组织开展高校科技统计工作,收集、整理、编印高校科技动态与项目成果信息。 3.配合做好科研项目信息库的电子化管理与日常维护。 4.按要求规范进行科技业务归档工作。 |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活力;善于沟通与协调,有较强团队合作与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撰写工作报告;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 | 1.加强与单位内部各相关部门间协作;及时收集、整理和汇编各部门工作推进的进展情况;完善单位档案信息电子化管理,建立数据库。 2.跟踪高校最新科技成果及技术发展动态;做好内部刊物编辑与发行工作。 3.负责各类科技报奖、科研数据的收集、统计和分析。 |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规章制度。 2.熟悉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高校科技管理与产学研工作 经验;思维敏捷,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勤于思考,对数据具备较强的敏感性,有一定的分析与判断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
四、招聘程序 以上招聘一律实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专家面试、组织审定、身体检查、办理录用等方法。 (一)报名及递交材料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证明其学习经历的相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课题立项认定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发至招聘邮箱kejifzzx@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起至3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市教委科发中心自行组织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胜任度、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前述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被视为拟聘对象,由市教委科发中心和上海市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对象没有异议、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市教委科发中心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中止聘用。 (六)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教委科发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事宜直接咨询市教委科发中心。咨询电话:021-56311662(赵老师)。 六、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其公开招聘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1-36369901)。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终止并取消其应聘和录用等有关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中心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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