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石港镇五窑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的镇公办幼儿园。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方面疾病。 2.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优先),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凡在职幼教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幼儿园同意(已离职的除外)。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凡符合招考条件的应聘者于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携带下列材料到通州区五窑幼儿园园长室报名。报名联系人:杨莉,联系电话:13912872550;报名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通州区石港镇五窑幼儿园招聘委员会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通知参加考试。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6)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水平的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者本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石港镇五窑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权重: (1)学前教育专业内容: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占70%); (2)学前教育教材教法:幼儿园各年龄段的教学内容、各学科主要教学方法、活动设计与评析、教育教学现象的分析等(占30%)。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笔试阅卷结束后,成绩将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或石港镇信息公开栏)公布。并依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凡参加面试者,均需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考核通知,并凭面试考核通知、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面试内容及权重: (1)说课(占40%);(2)技能展示(占60%,四个项目各占15%):弹唱、舞蹈、讲故事、简笔画。其中,弹唱、舞蹈、故事为自选内容,简笔画为指定命题作画。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然后由五窑幼儿园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通州区石港镇五窑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中国通州网(通知公告栏或石港镇信息公开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由通州区石港镇五窑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聘用待遇:有幼儿园教师工作3年及以上经验者免试用期;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待遇参照本园同岗位教职工。 3.本次招聘各阶段均实行有效递补。 4.应聘者在办理应聘手续前,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一切劳动关系。 5.应聘者在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须在2018年4月20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石港镇纪工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0606648 八、本招聘公告由通州区石港镇五窑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3912872550 原标题:2018年通州区石港镇五窑幼儿园招聘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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