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沧源县民族中学高中部和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善高中教师队伍结构,缓解部分学科教师人才紧缺问题,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招聘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我县民族中学高中部和县职业技术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具有教师资格证,符合招聘对口专业条件,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优先。 (二)招聘计划 沧源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招聘教师2名。其中导游专业教师1人、计算机教师1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招聘时间:2018年3月13日9:00-17:30. (三)招聘方式:语文、数学、历史、政治、地理、生物专业面试采取笔试50%(30分钟)+微型课30%(10分钟)+答辩20%方式进行招聘,满分100分;导游、计算机专业教师面试采取微型课70%(15分钟)+答辩30%(5分钟)进行招聘,满分100分。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登记表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含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过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考生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人员,查实后将不予聘用。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由县教育局牵头,县纪委、人社部门全程监督。 四、聘用方式 (一)聘用前报考人员需提供《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资格审查合格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经体检合格按我县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若发现有作风不正,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患有严重传染病的,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三)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转为正式在职在编教师。 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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