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2月,常山县教育局组织招聘团队赴相关高等院校开展了提前招聘2018年教师工作,现有部分岗位空缺,拟在2018年3月-4月组织招聘,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幼儿教育为专科及以上学历);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一致。 3.具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要求:⑴本科为师范类专业毕业;⑵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均一致;⑶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时间与地点 4月底5月初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具体时间以浙江师范大学招聘公告为准)。 四、招聘形式和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考评面试、现场签约方式。 1.素质考评(40分):根据报考者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等进行综合量化计分,根据得分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报考者在招聘现场进行面试。 2.组织面试(60分):面试采用现场面谈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语言表达、性格特质、岗位匹配等方面的表现,并由面试考官组予以量化计分,面试分低于36分者为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确定签约:按照素质考评得分和面试得分的合计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者,毕业后经资格复审、组织体检、综合考察等均合格的,正式签订录用合同,被录用者具有正式编制。新聘用教师实行一年的见习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服务期限为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五、招聘要求 1.本次招聘不接受网络报名,请符合条件对象及时关注相关师范大学招聘大会的公告,就近到招聘场地现场报名。 2.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证明、师范生证明、政治面貌证明、普通话合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业成绩,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报名时,还应填写报名表一份,交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3.因报考者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欢迎有意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届时按规定时间与地点参加现场应聘。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50169265022908 浙江省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常山县教育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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