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 二、选聘名额 8名(具体见附件)。 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四、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2018年7月1日之前须转正)。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硕士年龄要求27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大学期间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等能力,曾担任学生干部。 6.身心健康。 五、选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2.资格审查(3月22日至24日)。学校选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初选(3月25日)。相关学院在对应类别的应聘者中进行初选,上报学校选聘工作领导组,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4.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布拟参加笔试人选信息(3月26日—28日)。 5.资格验证(3月29日)。考生须携带本人“五证一书”到学校现场验证。“五证一书”:(1)身份证;(2)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3)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院系盖章的按时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4)院系盖章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聘书;(5)中共党员证明(院系党组织盖章,预备党员须明确转正时间);(6)就业协议书。 6.统一笔试(3月30日上午)。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7.心理健康测量(3月30日下午)。学校组织参加笔试人选进行心理健康测量。 8.面试考核(4月1日全天)。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等。学校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实践考察人选。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 9.体检(4月2日)。学校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 10.实践考核(4月8日至4月17日)。学校安排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到相关学院进行为期十天的学生工作实践。4月18日学校领导组对考察人选实践情况进行集中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 11.公示(4月19日至4月25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12.签约与聘用(4月30日)。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聘用人员均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六、工作监督 本次辅导员选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5910775。 七、工作要求与待遇 专职辅导员聘用后的工作要求与待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校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电话:0553-591006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教师招考论坛看到的信息。 2018年1月17日 附表: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专职辅导员进人计划表 |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及性别要求 | 人文社科类(含艺术) | | 男性3人 | 专业不限 | | 男性1人、性别不限1人 | 理工科类 | | 男性2人、性别不限1人 | 合计 | | 男性6人、性别不限2人 | 备注: 1.园艺、外语、审计、财务、 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选聘。 2.汉语言文学、地理、旅游、体育、食品、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优先选聘到相关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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