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水湖镇城市社区人员队伍力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社区发展,长丰县水湖镇城市社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6名,详见附件《长丰县水湖镇城市社区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需要。 3.热爱社区工作和群众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持所在院校开具相关有效证明报名;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实际居住地在水湖镇境内的人员优先。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9:00至2018年3月21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3月22日16:00前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职位查询。详见附件《长丰县水湖镇城市社区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缴纳笔试(含报名费)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23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网银)缴纳笔试费4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3月29日9:00至3月30日16:00直接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面试入围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名额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比例不足1:2,则以实际人数为准),最后一名若有2人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四)资格复审 被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审查完退回)。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资格复审合格的,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处理、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七)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 拟聘人员统一在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依次递补,如考生最终合成总分出现重分现象,以笔试得分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聘用手续和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即可上岗,试用期为6个月。 (二)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其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参照现有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它 查询网站: 监督电话:0551-66681427 咨询电话:0551-66681441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如遇国家、省政策性考试影响统一笔试时间的,将延期笔试时间。 特此公告 附件:《长丰县水湖镇城市社区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附件:长丰县水湖镇城市社区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用人单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 | 备注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它 | | 1 | 水湖镇城市社区 | 1001 | 社区工 作人员 | 8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退役军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退役军人35周岁及以下。 | 女性 | 1.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持所在院校开具相关有效证明报名; 2.实际居住地在水湖镇境内的人员优先; 4.服从组织安排; 5.会熟练操作计算机。 | 2 | 1002 | 社区工 作人员 | 8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退役军人全日制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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