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鄂州市图书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0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鄂州市图书馆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热爱图书事业,愿意履行图书馆人的义务;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填表报名:考生于2018年3月15日8:00至3月23日16:00,到鄂州市文体新广局人教科现场填表报名,并提交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和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或其他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报名现场审查,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报考条件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四)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紧缺岗位可放宽至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三)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六、体检与考核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或弃权的,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序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由鄂州市图书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3年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包含在3年聘用合同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2.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考试时如发生作弊行为,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5.咨询电话:0711—3870402(市文体新广局) 0711—3853925转801(市图书馆) 6.监督电话:0711—3852455(市文体新广局) 附件: 《2018年鄂州市图书馆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一览表》 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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