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为进一步优化调整人员结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社区工作人员6名,主要从事文书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扎实,责任心强;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5、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身心健康,能适应社区工作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下载并填写《新东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即日起至2018年3月12日24时截止,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xdjdzxb@163.com邮箱,联系电话:83087710。 (二)资格审查 街道组织人事部门将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新东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新东街道(海州区龙河南路1号)307室组宣办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合格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数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指标。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需缴纳100元考试费用,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总成绩前6名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如有考察不符合要求者,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录用人选。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根据需要分配到新东街道所辖社区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参照连云港市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工资22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享受社区工作人员其他福利待遇。 三、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新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海州区新东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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