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锦州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实施意见》(锦政办发[2015]6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以具体入伍时间为准); (四)2015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入伍时须为锦州地区户籍,并从锦州市应征入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二)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三)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不再回锦州人员; (四)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网站首页信息公开人事考试栏目及首页最新公告中)查询(以下同)。 咨询电话:0416—5055237。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人员提前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中有下载模版)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2张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星期二)-2018年3月14日(星期三)(每日具体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1房间(锦州市市府路72号)。 报名费用:50元 4、准考证发放、填写和使用 准考证将于报名时发放,考生可以在3月20日再次登陆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并认真填写考试地点、考场号及座位号等具体信息。填写后的准考证作为本次招聘唯一准考证,自行保管,因个人查询、填写错误或丢失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考生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 在阅卷过程中,对异常试卷参照公务员考试阅卷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2、面试组织 五、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通过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选岗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选岗 首先依据考生专业,由符合专业岗位考生,依据总成绩排名选岗。其次,放弃专业岗位选择权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考生与其余考生重新依据总成绩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非设置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岗中放弃选择权,即视为放弃公开招聘资格,不再另行组织。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八、公示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附件: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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