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加强高技能大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等规定,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8年3月20日(含)之前取得。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箱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9:00-3月24日16:00; 报名邮箱:zfqrsjtpk@163.com。 (二)具体要求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请自行登录芝罘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简章中下载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附个人近期全身生活照片一张,发送到电子邮箱(zfqrsjtpk@163.com)进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将于3月27日前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告,请及时查看,因考生原因未及时查看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报名结束后,按实有符合条件人数组织考试。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结束后,审核通过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进行缴费。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所需要的材料,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5)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的规定,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缴费成功考生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则直接进行考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 根据考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www.zhifu.gov.cn)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主管机关组织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入职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216298 招聘网站: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 原标题:2018年烟台城乡建设学校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简章 点击下载>>> 2018年烟台城乡建设学校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018年烟台城乡建设学校个人情况登记表.doc 2018年烟台城乡建设学校个人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doc 2018年烟台城乡建设学校个人诚信承诺书.doc 2018年烟台城乡建设学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2018年烟台城乡建设学校减免考务费须知.doc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