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技术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湖州市教育局现面向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育技术人员。 一、岗位和数量 教育技术人员1人,主要从事教育技术装备、危化品管理和组织实验教学研究等。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教育教学所必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及组织能力,敬业爱岗,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4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从事中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学科一线教学工作10年以上; 5.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三、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事项 1.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时间: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9:00—16:30; 3.地点:湖州市教育信息中心(湖州市吉山北路6号); 4.现场须提交材料: 填写好的《湖州市教育局选调教育技术人员申报表》1份;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实绩材料,任职证明(如有),以上材料须现场查验原件,并递交复印件1份。 (二)考试 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待通知。 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按照岗位专业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考核(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水平和实绩、管理科研能力),考试(实验管理及危化品知识),实验操作技能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共3个),面试(现场答辩)。上述四个环节评分均采用百分制,满分为400分。 待考核、考试、测试等前三个环节结束后,成绩分别按30%、20%和50%的比例折合成总分一。根据总分一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环节结束后,在总成绩(按照总分一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现场答辩得分高的优先)。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由选调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调和选调过程信息指定在湖州教育网(http://www.huedu.net/)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对选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以下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市教育局(人事处):0572-2398579; 2.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办):0572-2175933。 (三)对选调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选调工作具体问题,请向选调主管部门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2-2398579。 原标题:湖州市教育局关于选调教育技术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湖州市教育局选调教育技术人员申报表.doc 湖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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