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 1.高中教师:共23名 2.职业中专教师:共2名 音乐1名(声乐专长);心理健康1名。 3.初中教师:共7名 历史1名;地理3名;体育1名(足球专长);信息技术2名。 4.城区小学教师:共38名 语文11名;数学12名;英语3名;品生(社)2名;体育4名;音乐1名;美术1名;科学4名。 5.农村小学教师:共42名 A类:语文15名;数学15名;英语5名。 B类:体育1名;音乐2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科学2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无违反计生政策,无犯罪记录。 2.报考对象年龄在30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①应聘城区高中教师、职业中专教师岗位须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②应聘初中教师、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③应聘农村小学教师A类岗位须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④应聘农村小学教师B类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 4.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正在办理有效证明书、职业中专教师岗位须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含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 5.招聘范围: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全国。 三、招聘方式 2.笔试:省统一组织。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以上加分政策按省公布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于2018年5月16日前向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笔试加分书面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文件依据。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4.报考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初中、小学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学科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若出现体检和考核对象不合格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的选聘顺序:未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学历较高者→优秀毕业生→少数民族者。 6.若城区或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岗位出现剩余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互为递补。 7.体检和考核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二)相关材料上交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具体时间待省笔试成绩公布后,2018年5月中旬后关注漳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报到地点: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7-7532452) 3.应随带的材料: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随带以下材料到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视同弃权。 ⑴非应届毕业生应带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上交网报的报名表一份。 ⑵应届毕业生应带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正在办理有效证明书)、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学习课程及成绩、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上交网报的报名表一份。 五、其它 招聘到农村教学岗位的新任教师需在农村教学岗位服务满三年,方可参加城区学校遴选考试。 漳平市教育局漳平市编委办漳平市人社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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