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精神,现将龙岩市直小学、幼儿园2018年公开遴选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教师岗位及数量 2.龙岩学院附属幼儿园1名:幼儿教师1名。 二、公开遴选教师的对象及条件 1.公开遴选在职教师的对象为:福建省范围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2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在试用期内的;②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③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④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⑤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⑥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面试环节进行面试资格审核时,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表:《2018年龙岩市直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职位设定表》。 三、公开遴选考试形式 公开遴选在职教师,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面试须参加由龙岩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全省统考) 1.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的要求进行。 2.龙岩市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因时间紧任务重,不进行现场确认,仅凭报考者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笔试入围进入面试的人员均需再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公示,经面试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龙岩学院将立即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并按分数向下进行替补;若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却初审通过并参加笔试的,龙岩市教育局不承担责任,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面试 1.每个岗位需有3人及以上报考,方能进入面试程序;按每个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及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公开遴选在职教师笔试及格线为满分值的50%(即满分100分,及格线为50分;满分150分,及格线为75分),未达笔试及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前提出弃权面试的空额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 四、体检、审核、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分数的,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学校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体检由用人学校牵头负责,时间、地点另定。 2.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 3.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聘用: ①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②公开遴选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五、龙岩市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教育局、龙岩学院负责解释。 龙岩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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