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础学科教师5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精神,制定我校基础学科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教师1名、小学数学教师2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合计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4.招考范围:面向全省,指:①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②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 5.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6.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报考者必须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⑥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聘用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⑧录(聘)用后未达到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约定工作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⑨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 三、报名办法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年3月18日~3月24日。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所有考生统一参加全省笔试。笔试科目、内容参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公告。 2.考生根据本人报考的“岗位名称”参加相应学段和学科的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将于5月13日前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可登陆网络报考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5.加分事宜。符合加分政策的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按百分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5月13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 6.笔试合格线为满分值的6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满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未达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以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阶段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核人员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查询认证证明、教师资格证、相应普通话等级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职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3.具体面试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2.同一岗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龙岩市体育局(主管部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597-2225841(龙岩市体育局)、0597-3293326(龙岩市人社局) 八、其余事项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龙岩市体育运动学校及龙岩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龙岩体育运动学校 龙岩市体育局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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