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成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4名(其中,招聘高校毕业生48名,招聘优秀教师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岗位情况详见《成华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校毕业生)应聘岗位信息一览表》和《成华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优秀教师)应聘岗位信息一览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校毕业生 (1)2016—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2016年、2017年的毕业生须尚未落实接收单位,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中心; (2)本科生年龄在28岁及以下(1990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英语教师,应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优秀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岁及以下(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获得县级赛课一等奖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需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以上两类人员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 要求: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教师资格证。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7日12:00。 网上缴费: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7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4月12日至4月15日。 此次公招网上报名阶段不设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信息一览表》等信息。 (一)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选择岗位 岗位见附件1、2。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设网上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3、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8年4月13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8年4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5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要求 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要求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1、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附件1、2)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信息真实。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情况,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 3、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华区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认真填写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以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上午(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8年3月28日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公布。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2)申报方式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携带《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8年3月27日-29日的工作日内交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华区办公大楼1104号),咨询电话:028-84331007。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再次参加报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8年5月7日前通过成华区门户网站公布。 6、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公布。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面试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应聘人员在笔试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和打印)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各类资格证书(优秀教师提供赛课奖励证书或荣誉称号证书相关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证明材料收原件)。 3、资格审查要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和无学生试讲相结合,以无学生试讲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额名额不再递补。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通知。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华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学校同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由招聘单位再次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最终成绩)。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考核)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将通过成华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纳入“区管校用”的统一管理范畴,由区教育局委托成华区教育人才管理中心对教师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招聘人员统一和成华区教育人才管理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拟招聘岗位派遣到对应学校工作。 九、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成华区纪委(监察局)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28-83515235 成华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28-84314545 政策咨询电话: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028-84331007 应聘人员岗位咨询电话:成华区教育局028-8431328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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