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向国家民委报批,现将2018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中南民族大学主页:http://www.scuec.edu.cn。 二、招聘原则及范围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综合考评、择优录用的工作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数量 2018年度公开招聘三类岗位人员,总计划数量为59个。分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数15人;普通教师岗位,计划数40人;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数4人。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道德修养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二)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三)符合各类招聘公告中应聘岗位的相应要求(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国家民委、中南民族大学以及其他人才招聘网站面向海内外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 (二)报名时间 1.高层次人才和普通教师岗位,在招聘信息公布期间均可报名。 2.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统一报名,时间详见具体公告。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中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提交应聘材料。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学校用人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核实应聘者提供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教师岗位应聘者还须按“优中选优”原则经过学术委员会集体评议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 1.教师岗位(含高层次人才):根据需求岗位的招聘条件与要求,通过试讲或学术报告等方式,组织专家评议,并结合实际增设学生评价等环节,重点考察教学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 2.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根据需求岗位的招聘条件与要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 对考试合格人员,通过外围考察、实地调查或函调等方式进行政审,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了解其家庭关系、师生关系和同事(同学)关系。 (五)会议研究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和公示 拟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在国家民委网站和中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公示无异议者,学校组织人事部组成考察组(不少于2人)对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实地专项审核。如发现信息造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备和签订合同 报国家民委审批备案,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事项 (一)经学校审定并履行报批手续后,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需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擅自解除就业协议,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用人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纪委办、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民族大道182号 中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86-027-67842183 E-mail:rsc@scuec.edu.cn 感谢您对中南民族大学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加入中南民族大学建功立业! 中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 http://rszp.scuec.edu.cn/zpsys/index.jsp 原标题:招聘公告:中南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中南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doc 2018年中南民族大学普通教师招聘公告.doc 2018年中南民族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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