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青州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青州市决定面向部分重点院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6-2018年毕业的国家重点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6-2018年毕业的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6-2018年毕业的承担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3、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有奥赛参赛经历,并取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次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可放宽到2020年7月31日前)。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数量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青州市教育系统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3月28日。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2018年青州市教育系统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 (3)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关于XXX同学的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附件3)和《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附件4)。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报名人员请将以上材料的原件照片电子版,按顺序做成一个压缩文件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和取消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纳入到青州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2018年青州市教育系统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关于XXX同学的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附件3)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4)。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向资格审查机构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20%和80%。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为各科所学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按照岗位分类进行讲课,主要考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各岗位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 考试名次确定后,按相同岗位统一录取的原则,根据名次及各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名次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由青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选择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于在公示过程中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可在考察范围人选中按规定程序组织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考录、调动等原因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聘用资格的处理。 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3235859(青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36-3822718(青州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附件: 青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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