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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永州市新田县芙蓉学校校长和副校长选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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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5 14: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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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芙蓉学校于县城双碧街以西银象路以南,是由县政府投资新建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占地70余亩,建筑面积24830平方米,办学规模2610人。学校将于2018年9月正式开学。

学校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打破校长任命制,扩宽选人用人渠道,拟公开选聘芙蓉学校校长1人和副校长2人。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聘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

县芙蓉学校校长1人,副校长2人。

三、选聘范围

县内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守职业道德,注重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公正廉洁、关爱师生。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注重探索和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善于开拓创新,不断引领学校科学发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形象气质良好。

(二)岗位条件

1.校长职位

(1)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68年3月1日后出生);

(2)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具有在县教育局任副股级以上干部,或在县内科级学校任中层干部(含思源实验学校),或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副校长三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上述任职年限可累加。

2.副校长职位

(1)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3年3月1日后出生);

(2)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具有在县教育局、县内科级学校工作经历,或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中层干部两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市县骨干教师资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宣传。在新田县教育网、新田教育QQ群和微信群公布工作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时间:2018年3月21日、22日。

2.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教育教学业绩及管理方面获得的表彰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需与报名者本人信息相符。

4.由“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严格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5.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后一周内(3月29日前)提交自己为县芙蓉学校量身打造的核心办学理念(包括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办学特色、预期成绩等内容)及管理方案文本(一式五份)。

(三) 考试

选聘考试分笔试、文本评价、面试三个环节,实行百分制,三个环节所占比例是4:3:3。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思想、管理策略、案例分析等。

时间:2018年3月28日

2.文本评价。教育管理专家团队,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核心办学理念文本方案进行审阅和评价。专家团队给予量化评分。

时间:2018年3月30日

3.面试。由教育管理专家团队组织开展。面试采取竞聘演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时间:2018年3月30日


(五)组织考察

由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教育管理专家组对应试人员的测试结果,向局党委推荐2名校长候选人,4名副校长候选人。由局党委在考察后按程序确定校长和副校长人选。

(六)任前公示和任用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反映或有反映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重新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拟聘任人选。本次公开选聘的人选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该岗位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考察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

六、聘任期内责任目标

(一)校长

为5年一个聘期,其中试用期一年。任期内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将解聘。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校纪校风良好。

2.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加强教职员工日常管理,打造过硬师资队伍;聘任期内,培养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及名班主任等教师达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0%以上。

3.强化教育教学管理,狠抓课堂改革,三年内成为课改基地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健全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树品牌、创特色,五年内将学校打造为县级名校。

5.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二)副校长

试用期一年,一年后因工作不力,经校长提出,教育局核实可解聘。

聘任期内责任目标与校长相似。

七、聘任期内权利和待遇

(一)校长有权在现有干部人事制度框架内聘任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学校教职员工全员竞聘上岗。有权在副校长试用期满后,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二)校长有权对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考核办法进行分配。

(三)校长、副校长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成绩突出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予以奖励。

八、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李祥佐 刘大兵

组 长:刘高庆

副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计财股、基教股、教研室、信息中心等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股办公,由人事股长任办公室主任。

九、工作监督

由县纪委驻局纪检组,局监察室负责对公开选聘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本次公开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有亲属参加竞聘的,关系人必须回避。

十、本《工作方案》由新田县芙蓉学校校长和副校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6-4716766

监督电话: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746-4714990

原标题:新田县芙蓉学校校长和副校长公开选聘公告

点击下载>>>

新田县芙蓉学校校长和副校长公开选聘报名表.doc

新田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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