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为张掖中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需二级甲等以上)。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拔尖人才和教学名师荣誉称号。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教学成绩优异,近5年至少具有2年及以上高三年级教学经历。 6.组织管理能力较强,近5年具有3年及以上高中班主任工作经历。 夫妻双方一方在张掖市市直部门(单位)工作,另一方在张掖市五县普通高中工作,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4条,并具备5-6条中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招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按政策规定服务期限未满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或正在立案审查者。 3.近5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不合格者。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遴选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至3月16日。 报名地点:张掖中学厚德楼302室行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13830661076(李老师)13830662972(殷老师) 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除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资格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笔试。 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二)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结束以后,分招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确定面试对象,若参加笔试人数在6人以上的学科,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参加笔试人数不足6人的学科,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遴选职位所要求的从事各方面工作经历及相关荣誉称号的证明,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或干部三定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原件。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在招聘过程中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面试 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授课和提问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分职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招聘考察对象。 (六)考察 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及工作经历和实绩,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上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会议研究 张掖中学综合分析考察人选情况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分职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张掖市甘州区外的其他五县高中参加应聘的人员,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只择优招聘1人。 (二)体检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三)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向市人社局上报聘用报告,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和张掖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掖市教育局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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