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文字综合岗位人员2名。主要负责文字材料撰写工作以及县委办公室日常事务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至32周岁(1986年3月15日至2000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六)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行政管理类、法律类、文秘类,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协调能力,能熟悉运用计算机处理公文业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被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待遇按照广宁县政府雇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五、报名办法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8年3月26日至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2018年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公开招聘雇用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南街镇中华东路18号县委县政府大院综合楼六楼)秘书行政股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本次招聘笔试前由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笔试和面试,并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择优录用。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八、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其他事项 1、雇用人员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招聘咨询: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秘书行政股,联系人:谭雪英,联系电话:0758-8665383,手机:13929803061。 附件: 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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